第二十八章:火 (第2/2页)
只需自己制作点信物交给这些野人,安夏见到信物自然会跟着野人回来。
当然,前提是先掌握和这些野人交流的方式,不然双方沟通驴头不对马嘴,容易闹误会。
掌握一门语言的难度,在于这门语言的词汇量和结构复杂程度,这些野人的语言大多都是单、复音节,重复程度高,掌握起来并不难,一个下午估计就能破译大半了。
至于收买野人,也很简单,收拢人心最直观的方式就是手中掌握着利益,
但这个方法对这些野人效果可能未必有效,愚昧和野蛮的社会架构可不会顾及什么规则,谁强就听谁的,如果自己展现了手中的利益,他们大概率可能会直接抢过来。
相对来说最有效的,还是建立威势。
建立威势未必要自己掌握着无敌的力量,只需要让这些野人感到畏惧,威势便建立起来了。
什么最令人畏惧?
未知,所有未知的一切。
云凡转过身,扫视着四周,眉毛一动。
他发现身后那一望无际,与其说是“盆地”地形,不如说是“盘地”地形上的那一片石头房中,有些野人正在进食。
他们握着血淋淋的野兽腿,用牙齿撕咬,艰难的咀嚼。
他们不会,或者尚未掌握火焰的使用。
神明或许可以利用某些不可思议的方式创造生命,但绝不可能凭空创造一个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架构,假设真能创造生命,也只能一点一点的创造,然后一点一点的引导“最初的生命”变成他们想要的模样。
万物有始有终,这是造物的规则,也是自然的规律,无法违背基本的逻辑运行。
在前前世,人类存在了五百万年,使用燧石生火的历史有可能是在近现代的四十万年,有证据证明人类学会使用燧石的只有近现代的四万年,
而广泛使用和控制火,却只有近现代的七千年。
这个比例在人类存在的历史长河中显得何其微不足道。
所以这个原始的社会架构,还真有可能尚未掌握火焰的创造能力。
在这群原始的野蛮人中间,掌握了火焰的自己,就是神明!
“密密,萨达!密密,多谬!”
正当云凡心情澎湃,准备搞个钻木取火出来大干一场,迎接野人的震惊、崇拜和敬畏时,那个带他穿过地道的女人不知何时凑了过来,拉着云凡的手,小心翼翼地说道。
“……”
云凡完全没心思和这个女人打交道。
萨达?多谬?
完全听不懂。
我看你就是想和我“贝鲁”!
我才不会中你的诡计!
大姐,你别拉着我了,你看看下面那几个矮子,看我的眼神都快冒出火来了!
“奈!奈!”
云凡敷衍的回应着女人的请求,正要摆脱女人的纠缠,去开始他“传播文明之火”的伟大事业,
却在这时,一道愤怒的声音,从不远处冒了出来:
“拜亚达姆!!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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