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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顾律师见了面以后,没有几天法院就通知我要我过去一趟。我想一定是想要和我调解的这件事。我也没有多想就去了。可是到了那里并不是和我调解。看来张旭也是铁了心的不想给我一间房。
这是最后一次的开庭。这一次对方不只是律师一个人了,张玲玲也来了,她的那个男朋友也来了。因为以前张玲玲带她的男朋友来过家里,所以我是认识的。
没想到他也来了。张玲玲和律师坐在了被告的位置上,而她的男朋友却坐在了一边的角落里。我发现他一直在虎视眈眈的看着我,大概是恨我没有把房子让给他的女朋友吧?看来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,他的思维方式和张旭以及张玲玲的一模一样的,认为只要房子是张旭盖的,那就是张玲玲的了,如果是张玲玲的,那将来也就是他的了。抢不到别人的东西就恨别人的,这样的三观还真的是让人不能理解。
不知道顾律师是怕了他们还是怎么的,反正我已经发现了一个问题,那就是只要是看到了他们,顾律师和我一起进法庭的时候都要拉开距离走。我不明白的是,你既然做了律师这一行,还怕得罪人,那就不要干这一行。这可能就是他不肯太帮着我的原因之一吧,也许还会有别的原因,我也不得而知。
这次开庭没有再辩论房子的归属问题,而是法官直接问我们有没有达成一致。
我回答没有。
这时候张旭的律师问我:“我们可以给你钱。但是房子不给你。”
法官问我:“纪文丽,张旭想要给你钱,你看行吗?”
“不行,我没有住的地方,我只要房子。”我回答得很干脆。如果我要钱的话当初和张旭离婚的时候不就已经达成了一致了吗?何必还要等到我另行起诉再要钱呢?
“只要你提出一个数来,我们就可以考虑。”张旭的律师说:“如果你要钱我们可以给你,可是如果你要房的话,那我们就不承认这个房子有你的份额。”
其实他们答应给我钱就已经是默认了房子有我的份,要不然他们干嘛给我钱呢?
这时候我身边的顾律师对我小声说:“你可以多要点钱,然后自己再买一个房子也是可以的。”一听这话,我明白了,现在的顾律师已经不再帮我了,他拿着我的钱而是在帮着张旭他们说话。
我也小声问他:“那你说我要多少钱能买来一个院子呢?”
“你向他要十几万块钱,到时候也够买一个小院子了,一个人不是比和他在一个院子里省心吗?”听了顾律师的话,我甚至想笑出来,难道我真的有那么傻吗?是不是我看起来傻得不行呀?十几万块钱能在北京买到一个小院落?虽然是在农村,那也是天方夜谭呀?
虽然生气,但是我并没有发作,只是小声的对顾律师说:“在我们老家的农村十几万块钱都买不来一个小院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