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一十四章 去北方 (第2/2页)
而是走在队伍后面的黄昏大官人——因为身边美女够多。
四辆马车。
共十个人。
黄昏,娑秋娜,许吟,沈熙礼,乌尔莎以及其余五个西域女子死士。
不过大多时候,许吟跟在徐辉祖身边。
沈熙礼独乘一辆,而且走得比较慢,他要处理沿途经过之地时代行行铺设店面的诸多事情,是以渐渐的落在了最后。
乌尔莎等六个女子死士分成两辆,黄昏和娑秋娜一辆,也就是这个缘故,许吟聪明的选择了不发光发热,跑去和徐辉祖学习行军。
许吟想入沙场,但他现在还没有指挥大军的经验和能力。
靖难之战,他跟随徐辉祖,也只是个亲兵。
搭大宋的福气,大明的官道修缮得还行,是以沿途倒是不怎么颠簸,只不过应天到顺天,路途漫长,何况马车,还是很要走一些时间。
有一说一,大宋的官道是历朝最好的,没办法,大宋有钱。
坐在马车里,黄昏看着对面的女子,笑了笑,“其实你完全不用跟着我去北方的,春节之后我就回来了,虽然我理解你的心情。”
男人出门了,女人可不得跟着。
娑秋娜撇嘴,“你是不是想得太美了,臭不要脸了啊。”
你以为我想去北方?
还不是夫人的意思,夫人隐晦的说了,乌尔莎等六个女子死士虽然也可以照顾大官人,但毕竟不擅长照顾人,而且以乌尔莎为代表,这些女子对黄昏是言听计从,唯有你娑秋娜可以强势一些,得跟着去北方盯着大官人,免得他去花天酒地。
家里很多,够你吃,外面绝对不行。
想想就脏。
这大概是徐妙锦最后的倔强了。
娑秋娜其实是想去北方的。
她喜欢大明,她觉得这片锦绣河山怎么看都看不够,与其待在应天发霉,还不如跟着大官人在这大好山河里走一圈。
美景怡人心。
至于这一圈会不会再被大官人吃几回,重要吗?
一回是吃,两回也一样。
何况自中秋之夜后,娑秋娜确信,自己心里对黄昏的小欢喜,就是爱情的萌芽,她觉得自己是有点爱上那个人了。
女人就是这么简单,欢喜了,爱上了,那就睡吧。
爱情的最终不就是那一场贪欢吗?
黄昏哪里知道娑秋娜的这一番心绪变化啊,还在绞尽脑汁的想这一次要怎么想办法和娑秋娜芙蓉帐暖玉生烟,而且必须超过三秒。
此事也不急,实在精虫上脑,还有体贴的乌尔莎。
或者……
其余五个女子死士也很好嘛,各种型号的迪丽热巴古力娜扎,新鲜感十足,而且都有媚术,也是享受的事情,至于感情……先上床后培养,我不介意。
真的。
和黄昏想的不一样,出行北方入住第一座大城的第一夜,娑秋娜身体不适,早早的就睡了,他还没去找乌尔莎,乌尔莎先来了。
而且一来就直接八爪鱼一样缠上了黄昏。
食髓知味。
这个词大概就是这么来的。
黄昏当然无所畏惧。
战个痛快。
是以风声雨声让住在隔壁的娑秋娜无语了一夜,才知道乌尔莎声音这么浪而且大啊,难怪在安南会被人听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