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劲草 (四) (第2/2页)
“活该,让你一肚子妇人之仁!让你把自己当成活菩萨!”仿佛巴不得看郑子明的笑话,潘美一边脚不沾地的忙前忙后,一边小声嘟囔。
虽然一直下不了狠心,弃家乡父老和巡检司的众袍泽而去,他却始终都认为,自己那天对郑子明的指责没错。成大事者,就必须杀伐果断,就必须硬得起心肠。对敌人要狠,对自己人也要狠。考虑任何事情,都必须从利弊着眼,而不能受困于是非善恶,或者心中的感情。
而感情这东西,也最是不靠谱。君不见,自古以来,为了权力或者钱财,父子反目,兄弟成仇,夫妻白刃相见的例子比比皆是。谁曾听说过哪个英雄豪杰,一辈子都跟亲朋故旧和家里的女人都有始有终。
“其实,其实我觉着,大人他这样挺好的!”李顺儿最近立下的功劳较多,胆子也越来越大,听潘美肚子里始终怨气不散,凑上前,压低了嗓子开解,“他连那两个契丹狗贼都不忍杀,自然轻易不会对身边的弟兄下狠手。否则稍不留神就被推出去打板子,或者一刀砍了脑袋。他即便做了大将军,执金吾,咱们这些人心里头也不踏实!”
“滚,哪凉快哪呆着去,老子跟你说不明白!”潘美抬起脚,一脚将李顺儿送出半丈多远。“老子用得着你来讲道理?这根本就不是一码子事儿!别再跟着老子,烦着呢!”
“这,这咋就不是一码子事儿了?”李顺儿用力揉了几下屁股,满脸不服不忿。然而,终是不敢再跟潘美去争执,以免被外人看了笑话。
后者踢他屁股的时候,脚上收着力,他自己能清晰地感觉出来。况且隔着铠甲和棉衣,即便踢得再狠,也不会太疼。
“啰嗦!一天到晚不干正经事儿,就知道四处找人套近乎!”一脚踢过,潘美也觉得意兴阑珊,朝地上吐一口唾沫,喃喃地嘟囔。
天冷得厉害,唾沫刚一落地,就被冻成了冰。中间的气泡还没来得及炸开,圆鼓鼓的,倒映出一圈儿没有任何温度的阳光。
微微愣了愣,他迅速抬起头,翘着脚四下张望。寨前寨后,四下都是忙碌的身影。逃难而来的百姓们,在渡过了第一个晚上之后,很快就被郑子明派人组织了起来,或者搬石头加固寨墙,或者抬木料和茅草搭建窝棚,以工代赈,个个都忙得脚不沾地。
而早期加入联庄会的那些庄主、寨主和堡主们,则全都变成了工头儿。将各自鼓动和组织百姓的本事,发挥了个十足十。在他们的全力调动下,一排排临时遮挡风雪的窝棚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显出了轮廓。先前只有两丈高,三尺厚的夯土寨墙,对着山谷的东西两面,也被加高到了两丈二,厚度从三尺变成了五尺。
比普通百姓们更为忙碌的,是一队队全副武装的乡勇。只见他们在都头和十将们的带领下,喊着号子,不停地在寨子南北两侧的三坡上走来走去。原本一尺多深的积雪,在通往寨墙的几处关键小路上,已经被踩到了两寸厚薄。坚硬的表面在太阳底下,闪耀着白璧一样的光泽,远远看去,美不胜收。可谁要是在上面走得稍微快一些,肯定会被狠狠摔上个大跟头。即便不断胳膊断腿儿,一时半会儿,也甭想凭着自己的力气再爬起来!
“这姓郑的,虽然有些妇人之仁,倒也不是一无是处。”潘美笑了笑,在心中悄悄夸赞。能将汹涌而至的逃难百姓安顿住,不出任何乱子,算是一种本事;懂得利用天时地利,而不是一味地趴在窝里死等敌军前来报复,则是另外一种本事;再加上其自身勇武过人,还粗略懂一点儿临阵指挥方面的门道,将来即便做不了大英雄,却也不至于这辈子都庸庸碌碌。就是小春姐将来恐怕要有操不完的心,偏偏小春姐本身也不是一个精细的……
“军师,军师……”李顺儿那破锣般的声音,又传入了耳朵,将潘美的思绪搅了个支离破碎。
“啥事儿,有屁快放,别咋咋呼呼的!”潘美把眼睛一瞪,作势欲殴。
这回,李顺儿没有立刻躲闪,而是举着一面蓝色的旗子,大声喊道:“军师,大人命令你带五百名民壮,去北面山坡上,再堆一道矮墙。只需要齐胸高,两尺宽即可。两天之内,必须完工!”
注1:李克用,原姓朱邪,其父名为朱邪赤心,沙陀族。但李克用和李存勖执政期间,治下相对安定,对外战争,也胜多负少。特别是对契丹,基本上是压着打。好几次打得耶律阿保机落荒而逃。